时间:2020-03-29 00:11:03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高科(600730)与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培生)关于共同开展在线中文教育业务合同争议案有了结果。
3月24日,中国高科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408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贸仲委裁决,北大培生立即返还中国高科预付款人民币1500万元;北大培生支付中国高科本案律师费人民币5万元;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84750元,由中国高科承担20%,即人民币36950元,被北大培生承担80%,即人民币147800元。
本次业务合同争议案要追溯到2015年7月,当时北大培生与中国高科就开展在线中文教育的合作事宜签订《在线教育业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中国高科依约于2015年7月13日将全部人民币1500万元预付款汇给北大培生,但北大培生没有在《合同》约定的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合资公司的设立。中国高科虽多次催促被申请人返还本合同项下的预付款和资金占用利息,但北大培生迟迟不予履行合同义务,融易新媒体,协商无果。
2019年4月22日,中国高科就在线教育业务合同纠纷向贸仲委提起了仲裁申请,并于2019年5月16日收到贸仲委下达的DX20190780号《业务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
据中国高科披露,公司已对上述在线教育业务合同项下的预付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仲裁案件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最终影响有待于仲裁裁决的履行及执行情况而定。如公司收到本次裁决款项,将增加收款当期的净利润,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