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6 15:01:09来源:融易新媒体
《投资壹线》葛凡梅
一直被视为全球智能安防龙头企业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002415.SZ)近期风波不断。
今年三月,海康威视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信披违规遭到证监会处罚。同时,海康威视又因下调股权激励标准再遭深交所问询。
多事之秋,祸不单行。海康威视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后遗症显现,内忧外患之际业绩增长失速。此外,海康威视产品被曝使用回收的闪存颗粒,且多位用户举报海康威视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受上述因素及市场环境影响,昔日超3000亿市值的科技白马——海康威视在一个月内市值缩水近1000亿。
处罚、问询皆因股权激励而起
3月16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海康威视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增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向海康威视报告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情况,导致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目前,龚虹嘉持有海康威视13.43%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胡扬忠持有公司1.95%的股份。公开资料显示,胡扬忠是龚虹嘉的同学,与海康威视现任董事长陈宗年并称“海康三剑客”。可见二者在海康威视的地位举足轻重。2008年6月19日至2021年3月6日,龚虹嘉担任海康威视副董事长;胡扬忠担任海康威视董事、总经理。其中,龚虹嘉堪称A股“套现之王”,根据统计数据,海康威视上市以来,龚虹嘉已经累积套现达146亿元。
此次龚虹嘉、胡扬忠被监管处罚,可追溯到2019年11月,二人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当时,龚虹嘉担任董事长的中源协和也曾就此事发布公告,并指龚虹嘉被立案系牵涉到其为海康威视核心经营层设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彼时海康威视的董秘黄方红也曾向媒体表示,“龚总因为公司业绩较好,所以给员工一些激励,但是没有向市场披露。”
然而,上述股权激励方案并未因龚虹嘉、胡扬忠的被立案调查而告终。相反,为了推动方案的实施,海康威视甚至在今年2月底对此前的股权激励标准进行修改,并因此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
据公开资料,该股权激励主要指海康威视《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根据早前版本草案中的条款,其中对业绩考核的指标设定为“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然而,今年2月29日,海康威视发布公告,修改了此前的考核标准,将业绩考核指标由上述内容修订为“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业绩考核指标中“且”和“或”的一字之差,就让原本需要双重达标才能拿到的股权激励,现在只需要满足任一条件即可。此举便是下调了股权激励的标准。
根据海康威视2019年业绩快报,2019 年度营业总收入577.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8%,与业绩考核的20%增速要求已有差距。这意味着,如果按照修订前的条件,股权激励标准将难以达成。
但修订后的条件中,“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这一条件却仍有望实现。根据过往数据,2016年至2018年,海康威视营收增长率为分别为26.32%、31.22%、18.93%,分别高于84%、92%、84%的标杆企业,达标概率大大提高。
费尽心机推动股权激励的海康威视或许想以此来稳定核心经营层,从而维护公司的长治久安,但此举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问询。2020年3月4日,深交所下发了问询函,要求海康威视解释调整激励门槛理由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海康威视对此解释称,“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做出的动态调整。”并且表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但这并未挽回海康威视股价持续下跌的势头,此后市值更大幅跳水。从2月24日至3月22日,海康威视股价从每股39元下降至29.08元,跌幅26.19%,短短一个月内,市值缩水927.02亿元。
海康威视的“内忧外患”
海康威视以安防业务发家,得益于行业的爆发式增长,迅速成长为业内翘楚。自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后,海康威视营业收入从36.05亿元,上涨至2019年的577.52亿元,十余年间,营收增长16倍。归母净利润也从10.52亿元,上涨至113.53亿元,增长10倍多。上市10年以来,海康威视连续9年实施现金分红,分红总额高达206.93亿元。此外,在2018年初,海康威视市值一度超过4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