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6 03:29:39来源:融易新媒体
3月1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
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共12个。
其中,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公告显示,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经查实,当事人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融易新媒体,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当事人上述广告混淆概念误导受众。
虚假宣传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大使馆 永和豆浆发布违法广告被罚款30万
资料显示,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林建雄。1982年,永和食品集团的前身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创立于台湾;1985年,弘奇食品取得了永和豆浆的注册商标;1995年,永和食品总部设立于上海;2009年,正式成立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2016年,变更为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