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2 09:40:14来源:融易新媒体
2月17日,新光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将2016年公开募集资金2.44亿元的投资项目再次延期,这已经是该项资金第三次延期。对于资金投放项目延期原因,新光药业表示,由于公司拟改变“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导致该项目选址、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预计时间所致。
资料显示,2016年底,新光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20元,募集资金总额2.44亿元。
根据招股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三个项目: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分别为16493万元、2122万元、2573万元。
然而,该募集资金却迟迟未按照招股书的承诺进行投资,个别项目早已超过招股书的承诺时间。在2019年下半年,持有5%以上的股东经过多次减持,已累计套现7300万元。
三次延期募集资金投放 早已超过招股书的承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新光药业2.44亿元募集资金第一次延期投放了。
2018年6月21日,新光药业首次决定对2.44亿元募集资金延期投放,同时对三大投放项目均做了日期延后调整。将“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8年12月31日,“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
对此,新光药业解释称,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决定将2.44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18年12月25日,新光药业再次将“年产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
同样,新光药业给出的理由与第一次延期理由一致。
2020年2月27日,新光药业第三次将“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我们发现,新光药业第一次对“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是由于该项目前期调研、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预计时间。
然而时间经过了2年有余,新光药业却又因为于公司拟改变项目实施地点,导致该项目选址、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预计时间,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放再次延迟。
一家公司针对招股书募集资金用途延期事件,也算是平常事,但接二连三延期投放、甚至延期时间已超过了招股书中的承诺时间和效果,融易新媒体,新光药业的做法不得不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我们翻阅新光药业的招股书显示,2.44亿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三大项目的建设期分别为2年、3年、2年。按照“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2年推算的话,该项目的延期时间早已超过了招股书中承诺时间。
“年产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按照招股书中承诺2年建设期推算,也已经超时1年有余。
2019年8月26日,公司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该项目投资已经开始,计划投资额为1649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仅为4020.3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4.38%。
5%以上股东多次减持,累计套现7300万元
在新光药业接二连三对2.44亿元募集资金延迟使用的同时,新光药业的持股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也在不断减持公司股票。
招股书显示,和丰投资持有新光药业2940万元股份,持股比例为49%,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