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9 03:14:26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网财经2月13日讯 今日,融易新媒体,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四批违法案件,其中石家庄天泽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正定康大药店因“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罚没8555元。
公告显示,1月30日,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友投诉,对石家庄天泽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正定康大药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药房在疫情期间销售的15盒防霾口罩,进价11元/盒,售价25元/盒;销售的6包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价60元/包,售价150元/包。
经核算价格数据,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违法所得592.5元,且该药房在售卖口罩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罚没85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