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0 22:18:39来源:融易新媒体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重拳出击,加强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菜等重点民生商品市场监管,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哄抬物价、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等案件。
1月21日至2月5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防疫用品及重点民生商品案件289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其中九起疫情防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其中,有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博仁分店哄抬猪肉价格、欺诈消费者案(咸市监听告〔2020〕J1号)。
2020年1月28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博仁分店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于1月23日至1月28日,将其所销售的“两头乌”土猪肉商品上调零售价,上涨幅度平均为34%,个别甚至上涨50%。同时,当事人在此期间销售的“两头乌”土猪肉商品,实则是从十堰购进的其他品种猪肉,误导消费者。依据《价格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合计168159.35元。
资料显示,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中百仓储为A股上市公司中百集团(000759,股吧)全资子公司。
中百集团是以商业零售为主业的大型连锁企业,涉足的商业零售业态主要包括超市和百货。截止2019年6月末,中百集团拥有连锁网点1274家,是湖北省超市龙头,连锁网点数量和经济效益连续多年位居湖北商业上市公司前列,蝉联中国企业500强。其中,中百仓储185家(武汉市内82家、市外湖北省内72家,重庆市31家);中百便民超市725家;中百罗森便利店338家;中百百货店9家;中百电器门店17家。
中百集团财报显示,其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收79.54亿元,实现净利润3637.37万元。其中,中百仓储实现营收54.91亿,净利润6003.17万元,百仓储湖北省内直营店实现营收53.56亿元,重庆市内直营店实现营收1.35亿元。
中百集团2019年全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1500万元之间。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亿元,其中仓储门店拆迁补偿净收益为4.29亿元,该项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剔除该项收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06万元。
其他8个典型案例:
案例1:荆门市老百姓(603883,股吧)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口罩产品哄抬价格案(荆市监听告〔2020〕14001号)
2020年1月26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对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于1月21日以进价9元至9.9元购进一次性口罩8000袋,分别以28元、29元、49元售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58万元,处罚款46.73万元,罚没款合计62.31万元。
案例2:鄂州市吴都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口罩产品哄抬价格案(鄂州市监处〔2020〕10009号)
2020年1月24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对鄂州市凤凰路康福源药店进行执法检查。查明该店为吴都医药有限公司直营药店,1月3日、1月21日,当事人分别以7.92元/包、7.5元/包购进3000包和2400包一次性医用口罩,并调拨给当事人的8家直营店,同时要求各药店以19.8元/包的零售价格对外销售。1月23日,当事人以11元/个购进KN95防护口罩14400个,并调拨给其8家直营店3200个,8家直营店以30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5万元。
案例3:湖北华方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秋大药房销售口罩产品哄抬价格案(安市监处〔2020〕51号)
2020年1月23日,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对湖北华方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金秋大药房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以17元/个的价格购进口罩,以40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6万元。
案例4:湖北太白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益仁店销售口罩产品哄抬价格案(安市监处〔2020〕50号)
2020年1月28日,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对湖北太白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益仁店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以17元/个的价格购进口罩,以39元/个、25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6万元。
案例5:老河口市仙人渡刘明福药店销售口罩产品哄抬价格案(河口市监听告〔2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