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8 07:04:53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0号)显示,经查,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资北方”)长沙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无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质人员向客户作具体投资建议;对服务能力进行不实、误导性的宣传;业务推广过程中向客户承诺收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第27号)第七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分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对仍处于有效协议期内的客户,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期满后,你分公司应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中资北方旗下的分公司一年之内就有过多次违规记录。
2019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19〕15号)显示,今年以来,陕西监管局在调查涉及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的多起投诉事项时,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以全员在北京公司总部内部培训为由,拒不配合陕西监管局现场取证和调查,严重阻碍陕西监管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陕西监管局就曾责令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改正。
8月23日,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再吃行政监管,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19〕020号)显示,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2宗违规行为:一是未完整留存客户营销档案;二是中资北方西安分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新增营业场所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长丰国际广场A座1506室、1507室,至2019年4月11日终止上述营业场所,均未依法履行报备程序。该公司再度遭责令改正。
10月30日,融易新媒体,河南证监局作出行政监管决定。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号)显示,经查,中资北方郑州分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员工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时未注明投顾人员姓名和证书编号;未全部保存投资顾问服务留痕记录。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中资北方郑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12月24日,中资北方太原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时,多次未及时向山西监管局报告;二是未及时向山西监管局报送2019年3月至8月的月度报告。山西监管局决定对中资北方太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中国证监会网站7月18日公布了被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且处于整改期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2019年6月),共计28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上榜。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名列其中。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第27号)第七条规定: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措施的决定
[2020]10号
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经查,你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无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质人员向客户作具体投资建议;对服务能力进行不实、误导性的宣传;业务推广过程中向客户承诺收益。
以上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谈话笔录、微信截图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第27号)第七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按照《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分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对仍处于有效协议期内的客户,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期满后,你分公司应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南证监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