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0 15:09:32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网财经12月18日讯(记者 牛荷)日前,浙江省药监局发布的“浙江省药品流通飞行检查和处理情况公告(2019年第4号)”显示,在近期组织的“飞检“中,宁波新城医药有限公司(“宁波新城医药”)因制定的个别制度内容不全等问题被发放整改通知书。
对此,融易新媒体,宁波新城医药相关工作人员在回复中国网财经时表示,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公司已全部整改。
宁波新城医药成立于1996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药品、食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等。天眼查显示,该企业近几年多次因药品违规、销售劣药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
2015年9月18日,宁波新城医药因销售假药阿胶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16年1月26日,因销售假药小通草、骨碎补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16年2月5日,因违反药品管理规定被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苦杏仁9.52kg以及违法所得5986.7元,并罚款13071.6元。
2017年2月27日,因违反药品管理规定被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销售的中药饮片(批号1510001)白矾67.1406kg以及违法所得1421.68元,并被罚款5294.22元,罚没款共计6715.90元。
2017年5月3日,因销售不合格药品白矾被通报。
2017年9月21日,因违反药品管理规定被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蒲黄33984包(每包10g)以及违法所得25584.16元,并被罚款207358元,罚没款合计232942.16元。
2018年4月8日,因违反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被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批号7051)爱丽丝避孕套304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