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0 09:29:41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5号)显示,经查,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17日,智利化学矿业公司(以下简称“SQM公司”)的股东Potash Corporation of Saskatchewan Inc.聘请中介机构并启动SQM公司股权的出售事宜。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002466.SZ)、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参与了本次重大购置财产决定的制定、论证。2017年12月5日,天齐锂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信息报告》。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天齐锂业签发项目备案确认函。2018年5月18日,天齐锂业对外披露其签署购买SQM公司23.77%股权协议的公告。
天齐锂业购买SQM公司23.77%股权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于2017年9月22日,公开于2018年5月18日。当事人杨欢是天齐锂业财务部员工,于2017年11月3日收到天齐锂业战略发展部李某发来的关于天齐锂业收购SQM公司股权事项的邮件,参与相关交易架构税务分析的工作,知悉内幕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张文淞系杨欢的配偶,两人共同生活。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文淞”证券账户共计买入天齐锂业股票1.37万股,成交金额77.12万元;配股股数300股,配股金额3318元;现金分红2800元。经测算,共计获利8.36万元。“张文淞”证券账户交易天齐锂业股票的77万余元资金来源于张文淞的自有资金。2018年3月22日、3月26日,杨欢通过微信建议其父亲杨某森买入“天齐锂业”。2018年3月23日至5月18日期间,杨某森共分4笔买入1900股“天齐锂业”,成交金额10.05万元,卖出300股,成交金额1.57万元。
张文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天齐锂业”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杨欢建议他人买卖“天齐锂业”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没收张文淞违法所得8.36万元,并处以8.36万元罚款;对杨欢处以3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天齐锂业成立于1995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1.42亿元,于2010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蒋卫平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截至2019年9月30日,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1亿股,持股比例35.86%。
2019年12日13日天齐锂业发布的《关于配股发行的公告》《配股说明书摘要》显示,天齐锂业拟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1.42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43亿股。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8.75元/股。配股代码“082466”,配股简称“天齐A1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天齐锂业称,这笔融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购买智利SQM公司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
2018年5月,天齐锂业以65美元/股、总交易价款40.66亿美元(签署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58.9亿元)的对价,收购了SQM公司23.77%股权。加上手续费用等相关费用,并购款项共计42.26亿美元。SQM公司为全球三大盐湖提锂巨头之一,天齐锂业希望依靠此收购,将资产从矿山锂向盐湖锂延伸。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