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7 15:54:24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网财经11月8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对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分别是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和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南建工集团施工的位于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37号院的教育部大木仓胡同35、37号院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东2楼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有探头板,不符合《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_945-2012第2.4.18条的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湖南建工集团改正,处1000元罚款。
另一则处罚也与上述项目有关,存在的问题是施工的位于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37号院的教育部大木仓胡同35、37号院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存在以下问题:外窗进场复试报告(2019-315522)显示气密性能检验结论为4级,不符合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总说明(一)第6条第7项的外窗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验方法》GB/T7106-2008规定的7级水平的要求。北京市住建委责令湖南建工集团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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