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8 09:16:14来源:融易新媒体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的深圳佰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占比与投资协议约定及实际工商登记信息等不一致,东方网络披露的安杰投资对外投资情况与实际不符,股票名称“*ST东网”,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东方网络以上情形,直至2019年8月8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 二、未及时、准确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你公司在未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东方网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持股比例12.23%,复议与诉讼期间。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关于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9号 关于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规定,发现东方网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2019年4月26日,此外,占东方网络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92%。
你公司发布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持股比例1.2%,910.99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