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8 00:11:05来源:融易新媒体
属于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不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未予以披露,扩建成多功能的按照五星级配备的会务酒店,还反映你公司 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今天。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6.7亿元,投资者尚未得知时,。
折合人民币约10.5亿元(按当时汇率1:6.80折算),主要体现在对大族欧洲的相关增资公告及定期报告中的“重大非股权投资情况”、财务报表附注等部分,000万人民币,2016 年7月8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对大族欧洲的增资是用于大族欧洲基础设施、市场网络建设, 二、重大购置财产项目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欧洲研发运营中心项目持续披露了建设进展,经过多次调整,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重大购置资产项目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大族欧洲委托苏黎世造价核算公司PBK对该欧洲研发运营中心项目编制的成本预算书显示,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末已确定该项目建造的总预算金额为10.57亿元人民币,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大族欧洲与Eberli Generalunternehmung AG(以下简称Eberli公司)就该项目建造签订了总包合同,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预算金额5。
截至2018年底项目预算增至10.5亿元,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检查发现,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检查对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重大购置财产项目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项目建造涉及的重大合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