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3 21:39:48来源:融易新媒体
上市刚满一年之际,东方环宇(603706.SH)开始筹划首次资产重组。
重组预案显示,东方环宇拟参与竞买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宁国资”)所持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宁供热”)8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6.98亿元,上市公司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东方环宇账面货币资金仅为0.95亿元,现金收购款为货币资金的7.34倍。而公司去年IPO募集资金中已有3.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但截至去年年末,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缓慢,仅为10%左右。
而另一方面,东方环宇上市首年即营收净利双降也令市场质疑。在此情况下,标的公司伊宁供热也呈现出业绩波动。
去年,伊宁供热营业收入增长9.99%达到2.87亿元,但净利润1537.31万元,同比下降超56%。
值得一提的是,伊宁供热目前还存在环保资质瑕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伊宁供热所属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行业内企业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伊宁供热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标的公司需按照规定在2019年底完成办理排污许可证。
拟6.98亿收购伊宁供热80%股权
7月30日晚间,东方环宇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上市公司拟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参与竞买伊宁国资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
据了解,自2019年6月28日起,伊宁国资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7月25日,伊宁国资公开转让其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挂牌期满,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书面确认,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上市公司。
因此,上市公司被确认为受让方,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即为本次股权转让至转让标的的挂牌底价6.98亿元。
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2018年的财务数据来看,伊宁供热80%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分别是东方环宇的63.49%、63.04%、68.36%,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价款并按照交易进度进行支付。
但从最新的数据来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东方环宇资产总额13.43亿元,资产负债率15.9%。其中,货币资金仅为0.95亿元。
而本次交易作价6.98亿元为公司货币资金的7.34倍,这也意味着若贷款金融机构无法及时、足额为公司提供信贷支持且上市公司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交易存在交易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融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上周东方环宇公告称公司继续使用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而截至2018年末,公司IPO募投项目之一的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项目实际投入进度仅为10.69%,另一大项目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已延期。
此外,由于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故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李明,实控人仍为李明及李伟伟父子。
目前,李明直接持有东方环宇32.81%股份,李伟伟直接持有东方环宇4.43%股份。二人还通过环宇集团间接控制东方环宇25.87%股份。综上,二人合计控制东方环宇63.11%股份。
标的公司去年净利下降56%
资料显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伊宁供热主营业务为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所在地位于新疆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而东方环宇则是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并为客户量身订制燃气供应解决方案的燃气综合服务商。公司全部营业收入均在新疆昌吉市获得。
东方环宇认为,若本次交易完成,上市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将扩展至伊犁州,有利于公司通过地域扩展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
不仅如此,公司所从事的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及供热供暖与伊宁供热从事的集中供热均属于公用事业,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供热业务板块收入占比将有所提高,有利于推动公司由城市燃气供应商向城市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进行战略转型。
重组预案显示,本次交易对手方伊宁国资是伊宁市最主要的国有资产和公共事业的运营主体。目前,伊宁供热由伊宁国资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伊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信息,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前五月,伊宁供热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2.87亿元、1.77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4075.28万元、1809.21万元、488.7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503.39万元、1537.31万元、488.76万元。
其中,去年伊宁供热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当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9.99%,但净利润同比下降超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