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02:00:41来源:互联网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蔡越坤 投资债券无法兑付,造成巨额亏损,百亿私募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映雪投资”)因债券信息虚假记载等原因状告牵涉的五家中介机构。
2022年10月11日,申万宏源(00016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166.SZ,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通告表示,作为“19华晨05”债券的承销保荐公司,映雪投资通过其管理的资管产品投资并持有“19华晨05”债券未能及时兑付。
对于诉讼原因,映雪投资认为,承销保荐公司等五家中介机构,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制作、出具的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债券投资时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并遭受巨大损失。要求中介机构赔偿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等投资损失。
映雪投资于2022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承销保荐公司申万宏源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等投资损失。2022年9月29日,承销保荐公司申万宏源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9月份,参与“五洋债”发行的中介机构被判定最终需承担连带责任,并向投资者赔偿后,涉及超过五家主体违约债投资者向相关中介发起诉讼。关于中介机构的责任到底该如何判定,成为困扰中介机构及投资者的关键问题。
映雪投资起诉背后
据了解,该案件的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标的的本金是1.129亿元人民币;受理机构是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万宏源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针该案进展,10月13日,记者向映雪投资官网披露电话采访,对方回应表示“不接受采访”。此外,记者也向申万宏源相关人士采访,对方回应称“以通告为准”。
资料显示,映雪投资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2014年4月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该公司的债券投资以信用债为主,精选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的债券。
此次诉讼中提到的“19华晨05”债券,发行日期为2019年4月,票面利率是6.5%,发行人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发行规模8亿;该债券的到期日期是2022年4月18日。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华晨集团欺诈发行债券,在此之前,2020年11月,证监会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侦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4月1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一文中指出,华晨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市场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8年,华晨集团通过提前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等方式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近26亿元,并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中记载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本案表明,债券发行人通过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债券发行资格,严重破坏债券市场信用基础,必须严肃查处。
因为华晨集团欺诈发行债券,目前已经有中介机构被监管处罚。2022年8月,辽宁证监局开出了几份监管措施决定,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两家公司在该项业务的项目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辽宁证监局表示,这两家券商作为华晨集团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华集01”)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华集01”)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侦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中介机构频遭诉讼
据悉,2020年12月31日,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五洋债案”一审判决。2021年9月份,参与“五洋债”发行的中介机构德邦证券、大公国际等被判定最终需承担连带责任,并向投资者赔偿。
此后,在“五洋债案”的示范效应下,违约债券投资者频频向相关中介发起诉讼,债券主承销商、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被起诉承担连带赔偿的诉讼案件逐渐增加。
2022年7月份,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石资管”)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牵涉16大机床SCP002债券违约诉讼中介机构的案子已经进行了二次审理,目前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