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23:52:32来源:防骗网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企查查显示,湖南裕农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农园”)成立于2020年6月30日,法定代表人欧阳熹持股100%,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洪小明任监事;地址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劳动东路074号海华花园002栋1801号;持有裕农园商标,并于2020年11月6日开发登记裕农园app软件。
截图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2022年7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题为《益阳市市监局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简称“裁定书”),湖南裕农园商贸有限公司及关联人员因涉嫌传销被益阳市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共计4亿元。
据该裁定书显示:
申请人:益阳市市监局,住所为益阳市海棠西路472号。
被申请人:湖南裕农园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为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劳动东路074号海华花园002栋1801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熹。
被申请人:欧阳熹,男,1987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洞口县。
被申请人:李又有,男,1987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县。
被申请人:李莉,女,1977年10月22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申请人益阳市市监局于2022年4月28日对被申请人湖南裕农园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网络传销的行为立案侦查。现申请人益阳市市监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南裕农园商贸有限公司、欧阳熹、李又有、李莉的银行存款各10000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他等额财产。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益阳市市监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XX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南裕农园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00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他等额财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欧阳熹的银行存款10000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他等额财产;
三、冻结被申请人李又有的银行存款10000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他等额财产;
四、冻结被申请人李莉的银行存款100000000元或查封、冻结其他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益阳市市监局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