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9 22:54:34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8日讯 根据中国证监会昨日下发的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50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提交的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中国证监会在审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8日提交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过程中,融易新媒体,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平证发〔2021〕186号)和《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华证呈字〔2021〕49号)、《关于撤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上述申报材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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