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3 07:05:24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5月12日讯 据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消息,北京中体太平洋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体太平洋健身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遭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西)应急罚(2021)006号。
决定书显示,2021年4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中体太平洋健身公司经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吕梁1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北京)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天眼查显示,中体太平洋健身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实缴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健身服务;销售化妆品;销售体育用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梁。股权信息方面,融易新媒体,中体太平洋健身公司大股东为北京中体健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后者由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体产业”)持股93.75%。
中体产业官网显示,公司根植体育、聚焦体育产业,是国内最早以发展体育产业为本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