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07 20:45:49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5月7日讯(记者 郭帅)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知名医美平台“更美app”(运营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完美公司”)日前因侵犯女星许晴肖像权,被法院判决连续15天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
中国网科技调查发现,自2016年以来,更美App(北京完美公司)已接连与王一博、李易峰、关晓彤、蒋勤勤、周冬雨、许晴、王鸥、马苏等数十位明星艺人发生过类似侵权纠纷,有业内人士称其为“碰瓷营销专业户”。
判赔14万 此前数次侵犯许晴肖像权
据裁判文书显示,北京完美公司于2020年5月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手撕女演员、公开声称讨厌许晴,宁静是真性情还是自我作死?》等13篇文章,并在上述文章中擅自使用了28张许晴肖像图片,且文章内有大量整形项目宣传、美容产品促销和官方APP、公众号商业信息。
许晴方认为,北京完美公司未经许可多次擅自利用原告的肖像对其提供的整形项目服务进行推广宣传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严重侵犯了自己肖像权。此外,被告还在上述涉案文章中多次编造“其实除了水光针和肉毒素这样的项目,她也会定期去做埋线提升”等不实信息,被告的上述行为极易误导浏览者认为许晴曾接受过相关美容整形项目,对许晴产生误解,从而降低对原告的社会评价,亦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此外,许晴方表示,北京完美公司对许晴的侵权系被告的第二次侵权。2018年4月,北京完美公司曾因在相同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多篇侵权文章而被许晴起诉至北京市其怀柔区人民法院。北京完美公司在一年后在相同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针对许晴的侵权文章,在多次收到原告律师函后仍未删除涉案侵权文章,主观恶意明显。
许晴向一审法院提出“判令被告即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终止涉嫌侵权行为;判令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及微信公众号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及维权成本开支5000元,共计355000元赔偿”的诉讼请求。
北京完美公司一审时辩称:“被告在公众号中引用原告照片的行为并非商业行为,没有从中获益;被告在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后,立即实施了删除文章等措施,并且相关文章的点击量较小、传播影响范围有限;被告发布的文章和照片,并没有对原告的名誉造成损害。”
一审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多幅原告肖像图片吸引相关公众关注、阅读,推介被告微信公众号、销售被告商品、项目,具有明显的商业使用性质。北京完美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使用许晴的肖像取得了授权,故认为北京完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许晴的肖像权。
裁判文书同时显示,北京完美公司曾因类似侵权行为与许晴发生纠纷,完美创意公司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又连续实施了数次同类侵权行为,即本案中数个侵害肖像权行为发生在上次纠纷处理完毕后。一审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存在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再次造成侵害许晴合法权利的后果,而放任该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较高的主观过错程度,一审法院在酌情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时,适当上调赔偿金额。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北京完美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连续十五日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许晴公开致歉,并赔偿许晴经济损失14万元。
北京完美公司不服上述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碰瓷”各路明星 侵权官司不断
事实上,上述案件并非北京完美公司首次卷入明星肖像权官司,其近年来和王一博、李易峰、关晓彤、蒋勤勤、周冬雨等多名当红明星数次发生肖像权纠纷,可谓“惯犯”。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系医美平台“更美app”母公司,其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经历5轮融资。天使轮由经纬中国在2013年公司成立之初发起,其后红杉资本、Vivo Capital、红杉资本等纷纷跟投了数轮。2016年及2018年年中,公司先后两次获得了超过3亿元的联合投资,出资人除了投资机构还包括复星医药、腾讯及苏宁等明星企业。
图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