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30 15:02:55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近日公布的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58号)显示,经查明,云南雄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雄汇医疗”,834732)有以下违规事实:
2020年10月31日,雄汇医疗与关联方开远市雄汇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为雄汇医疗实际控制人蒋逵俊实际控制的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6469.82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61%,构成关联交易。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雄汇医疗未事先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后分别于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4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并披露。
雄汇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蒋逵俊、董事长秘书徐祥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云南雄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蒋逵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APP显示,雄汇医疗第一大股东为云南雄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12%。
蒋逵俊担任雄汇医疗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雄汇医疗21.05%的股份,持有云南雄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份,为雄汇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祥担任雄汇医疗董事会秘书。
雄汇集团官网显示,云南雄汇控股集团成立于2005年,秉承“深耕医疗产业、服务万众健康”的企业使命,以“树大健康产业领军品牌”为企业愿景,始终活跃于国内医疗投资市场。公司下辖8个子公司(其中“雄汇医疗-834732”于2015年12月于新三板成功挂牌),总注册资本2.52亿元,实施项目遍布云南各地,能够为客户提供集医院投资及管理、医疗大健康产业项目PPP运作、医院医疗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解决、医院供应链及后勤管理、互联网医疗等服务在内的多项专业服务,是国内少数能够提供医疗项目全产业链服务的供应商之一。
2015年12月7日,雄汇医疗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以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对本业务规则 1.4 条规定的监管对象采取下列自律监管措施:
(一)要求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和披露;
(二)要求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约见谈话;
(四)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五)出具警示函;
(六)责令改正;
(七)暂不受理相关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或其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
(八)暂停解除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限售;
(九)限制证券账户交易;
(十)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其他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对象应当积极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回答问询,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提交说明,或者披露相应的更正或补充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收购人、破产管理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相关主体出现违规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或业务部门可以实施以下自律监管措施:
(一)口头警示,即以口头形式将有关违规事实或风险状况告知监管对象,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防范、补救或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