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4 14:10:34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3日讯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84号)显示,2021年4月22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000813.SZ)披露公告称与全球碳资产有限公司及香港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就控股标的公司或与标的公司合作达成框架性约定。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德展健康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用简明的语言说明与标的公司的合作模式、盈利模式,相关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是否具有协同性,公司是否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并充分提示相关业务开展可能面临的风险。
2.公司认为框架性约定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的原因,该约定是否具有有效期,排他性合作期限外协商一致是否可随时终止约定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后续资金支付来源。
4.结合框架性约定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合作事宜实际进展阶段等,补充说明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依据,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5.请核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质押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向我部报备相关内幕知情人名单及未来三个月内相关人员股份减持的计划。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请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德展健康成立于1981年1月1日,注册资本22.41亿元,于1998年5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48亿股,持股比例24.44%。
公司官网显示,公司专注于心脑血管药物、抗癌肿瘤药物、保健产品、功能性饮料、生态水等领域。公司发挥研发优势,优化组合产品结构,根据产品发展需要,引进满足多种剂型生产需求的生产线,增加注射剂、生物制药、中药制剂等产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德嘉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嘉健康”)与全球碳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资产公司”)及香港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放权交易所”)签署《深圳德嘉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全球碳资产有限公司关于香港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书》为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安排,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碳资产公司及标的公司均系依中国香港地区法律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碳资产公司持有标的公司98.5%的股权。公司看好标的公司排放权交易所未来发展前景,与碳资产公司就标的公司的合作事宜进行了初步接触,达成意向性条款,于2021年4月21日签订此协议。
德嘉健康是德展健康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践行绿色发展,引领低碳革命,致力于实现生态平衡与人类健康而设立的健康产业投资持股平台。标的公司是香港正式备案的交易所之一,为香港领先的环境资源产品交易机构,主要经营综合性环境资源产品及衍生性金融产品交易,主要服务包括各类产品的报价、交易、结算、交割、存管及节能减排相关信息与咨询服务。标的公司先后和国内30余家林业公司签订碳汇相关合作合同,并已签约碳汇量约7500万吨。
此外,各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德展健康承诺在共管账户设立后10个工作日内将意向金人民币2000万元支付至共管账户内。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84号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与全球碳资产有限公司及香港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就控股标的公司或与标的公司合作达成框架性约定。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用简明的语言说明与标的公司的合作模式、盈利模式,相关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的是否具有协同性,你公司是否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并充分提示相关业务开展可能面临的风险。
2.你公司认为框架性约定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的原因,该约定是否具有有效期,排他性合作期限外协商一致是否可随时终止约定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你公司后续资金支付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