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23:31:22来源:经济参考报
4月20日,温氏股份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该公司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温氏股份近日发布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中,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为2021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0年度增长10%,或营业总收入比2020年度增长8%;第二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为2022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0年度增长40%,或营业总收入比2020年度增长15%;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于100%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公司层面归属总量为计划归属总量的80%。
深交所要求温氏股份说明激励对象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具体任职及主要负责工作,融易新媒体,拟获授股数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与其职务、贡献相符;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数据与未来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及主营业务发展、在手订单等,详细说明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其科学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交易情况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多位投资者当天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质疑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损中小投资者利益,认为激励条件标准偏低。对此,温氏股份回复称,本期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置的业绩目标综合考虑了企业自身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目的在于调动全体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更好的经营效益,为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基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类型丰富、业务发展多元等特点,综合考虑和测算设计该指标,更具有全面性、代表性,对全体激励对象更具有约束效果,达到落实主体责任、清晰目标管理、体现精准激励的考核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