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1 15:33:40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9日讯 (记者 何潇 马先震)4月1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关于休闲服等2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休闲服、西服大衣、针织内衣、羽绒制品、毛毯、湿巾、洗手液、洗衣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卫生纸、纸巾纸、纸尿裤(片、垫)、休闲鞋、皮鞋、旅游鞋、珠宝玉石及其镶嵌饰品、装潢印刷品、办公椅、木制家具、电热毯、电动三轮车等2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625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734批次产品,发现6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珠宝玉石及其镶嵌饰品产品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珠宝玉石及其镶嵌饰品产品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珠宝玉石及其镶嵌饰品产品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羽绒制品产品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共抽取了4个市(县)49家企业销售的60批次珠宝玉石及其镶嵌饰品产品。其中3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发现率为53.3%。重点对标识(印记、标签)、贵金属含量、珠宝玉石定名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符合项目涉及标识(印记、标签)、珠宝玉石定名、含量。抽查发现珠宝玉石市场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经营者不按相关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及相关信息,导致产品的实际材质与标识信息不符。
检查结果显示,南召县众喜珠宝首饰店(标称生产企业: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金大福”925银耳饰,首饰产品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规格型号为S925;产品等级为合格品;抽查日期为2020/12/4;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淮阳县方东东珠宝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金大福”金750玛瑙项链,首饰产品标识、珠宝玉石定名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规格型号为金750;产品等级为合格品;抽查日期为2020/12/2;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民权县绿洲金大福珠宝销售部秋水路店(标称生产企业: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金大福”925银耳饰,首饰产品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规格型号为银925;产品等级为合格品;抽查日期为2020/12/10;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淅川县金大福珠宝店(标称生产企业: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金大福”925银耳饰,首饰产品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规格型号为S925;产品等级为合格品;抽查日期为2020/12/10;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省万顺达广场商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金大福”金750钻石项链,首饰产品标识、珠宝玉石定名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规格型号为金750;产品等级为合格品;抽查日期为2020/12/10;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虞城县明瑞首饰店(标称生产企业: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中国黄金”足金和田玉吊坠,首饰产品标识、珠宝玉石定名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规格型号为足金;产品等级为合格品;抽查日期为2020/12/8;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