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0 14:04:29来源:新浪财经
4月14日晚间,易车对外表示,已于4月12日启动诉讼请求司法解散新意互动,目前法院已经接受了起诉文件。一同发布的,还包括易车向新意互动员工及客户发送《告新意互动公司员工书》和《致新意互动全体客户及合作伙伴的函》两份文件。
文件中解释了此次易车向法院请求解散新意互动的前因后果和后续对员工及客户的妥善安排。本次诉讼,与新意互动原法定代表人曲伟海有很大关系,其被免职后拒绝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非法控制公司实施了一系列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导致新意互动的经营管理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员工、客户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易车作为新意互动的控股股东,在多次尝试无果后,被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散新意互动。对于后续新意互动员工和客户的安置问题,易车表示将成立专职小组负责处理新意互动解散事宜所涉员工和客户的问题,并分别设置了指定联系人方便沟通。
此次解散新意互动,对于易车而言是迫不得已的结果,事实上,在国内企业的发展历程中,关于企业权益争夺战不在少数,据裁判文书网数据显示,仅2020年全国与“股权”有关的裁判文件就有46万篇,但此次易车对员工和客户的妥善安排,无疑展现了企业责任感。
01 为何司法解散子公司?
关于易车与新意互动之间的纷争事宜,首先需要清楚两者的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新意互动成立于2002年底,是易车旗下的汽车行业数字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2020年下半年,就新意互动的经营发展事项,曲伟海与股东、董事会成员产生分歧,后经多次沟通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曲伟海对新意互动的控制权之争逐渐升级。
期间,在2020年12月14日,曲伟海以易车存在抽逃对新意互动的全部出资行为召开“一人董事会”,对此,易车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易车不存在所谓“抽逃出资”行为,易车与新意互动之间的所有资金、合同往来均属于经双方确认的正常业务往来,所有商务流程合法合规。
而新意互动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任何董事会会议应由至少一名易车委派的董事出席,否则该会议不得决议任何事项。但由曲伟海召开的“一人董事会”,新意互动的三名董事中仅有曲伟海自己参加,该“决议”也仅有曲伟海一个人签字,颇有欲盖弥彰的嫌疑。
眼看曲伟海对新意互动的控制愈发张狂,2020年12月30日,易车针对其控股子公司新意互动高管调整一事召开了媒体沟通会,在会上表示曲伟海已被依法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免除新意互动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
但曲伟海仍然一意孤行,拒绝配合进行交接。可以说,此次易车向法院启动诉讼请求司法解散新意互动,是在多次寻求多种途径与曲伟海沟通后,曲伟海仍一意孤行,置客户、员工和股东利益于不顾的前提下,易车方面不得已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目前,对于易车启动诉讼请求司法解散新意互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收取该起诉文件并出具预立案号。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这也意味着,此次“闹剧”有望在年内结束。
02 新意互动“内乱”
2017年,易车给包括曲伟海在内的新意互动管理层股权激励,目前易车作为新意互动持股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7.0725%。在此之前,新意互动是易车实际100%控制的子公司,而正是这次股权激励。才为以后双方就新意互动控制权之争埋下“祸根”。据易车方面透露,2017年,新意互动开始独立运营,但从集团放权于曲伟海之后,新意互动业绩表现日趋下行。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8至2020年这三年,新意互动的营收连年攀升,但净利润却大幅缩水,2019年公司净利润已暴降到不足2018年的四分之一。对于公司的经营现状,作为一把手的曲伟海难辞其咎,因此,易车为了员工和股东的利益,有责任调整管理层。
但作为新意互动的控股股东,易车下发的指令却遭到曲伟海的阻拦。2021年2月4日,仍被曲伟海控制的新意互动召开新闻发布会,融易新媒体,新意互动称,双方于2018年12月签订了《关于新意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并以此来证明易车通过媒体指责新意互动现任管理团队,及其CEO曲伟海“非法控制公司”不成立。
协议第3条所规定内容:“现有股东拟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一系列调整,使公司持股平台(即拉萨丰润、拉萨润泽、拉萨鸿阳和拉萨鸿丰)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易车互联最终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