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7 15:04:40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记者马先震 孙辰炜) 日前,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宣城迪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显示,宣城迪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执行情况为未履行,公示期限为1年,地方编码为341800。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宣城迪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为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迪安诊断”,300244.SZ)全资子公司。
迪安诊断成立于2001年9月5日,注册资本6.20亿元,于2011年7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融易新媒体,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陈海斌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82亿股,持股比例29.33%。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宣城迪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由迪安诊断设立,持股比例100%。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