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6 15:24:23来源:新浪财经
2月1日,四川证监局披露对王雷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9月26日期间,王雷宇作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的证券经纪人,存在替客户操作证券配售申购及债券逆回购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王雷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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