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2 01:06:08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福州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福银罚字〔2020〕61-67号、福银罚字〔2021〕1-16号),其中,融易新媒体,福银罚字〔2020〕61、64、65号、福银罚字〔2021〕4、6、7号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12宗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9.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11.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12.未备案先展业。
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绪扬、时任风险合规部经理何康对上述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部经理林芳对上述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毛宪彬对上述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营中心总经理谢一鸣对上述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依法对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1.021356万元,处6710.021356万元罚款;对施绪扬、何康各处14万元罚款;对林芳、毛宪彬给予警告,各处5万元罚款;对谢一鸣处7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陆”,000997.SZ)为大股东,持股比例60%。
新大陆成立于1994年4月20日,注册资本10.50亿元,于2000年8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09亿股,持股比例29.37%。
2021年1月13日,新大陆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20]61号)。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国通星驿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国通星驿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规范,存在以下不合规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9.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 T+0 资金结算服务;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11.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12.未备案先展业。综上,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02万元,并处人民币6710.02万元罚款。
国通星驿高度重视现场检查所指出的问题,于2018年9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总结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全面启动相应整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