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7 17:06:42来源:第一财经
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加4倍杠杆为自然人提供配资,后者在一年时间里使用196个账户连续买入上述股东所在公司华平股份(300074.SZ)股票,累计亏损3.24亿。2021年证监会首张罚单开给违规操纵市场的个人投资者。
证监会官网1月1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熊模昌、吴国荣因操纵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利用196个账户亏损3.24亿元,熊模昌被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05万元罚款,吴国荣被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85万元罚款。证监会还决定,融易新媒体,对吴国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吴国荣在操纵期间内,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盘中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方式交易‘华平股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及成交量,吴国荣主观操纵市场的意图明显。操纵期间未能盈利。”证监会表示。
与此同时,熊模昌通过其控制的私募产品进行大宗交易虚假减持“华平股份”。
行政处罚决定书(资料来源:证监会)
三阶段操纵,期间华平股份大跌
资料显示,熊模昌系华平股份原始股东,截至2015年年底,熊模昌持股6683.32万股,占比12.66%,系华平股份第二大股东。
天眼查资料
其与吴国荣的操纵市场行为始于2017年7月,两人合作的模式是:熊模昌提供配资保证金,要求吴国荣买入“华平股份”数量占流通股数量的15%,并维持股价,吴国荣负责配资并操作账户实施交易。熊模昌可以登录账户进行查看,但是无权进行操作,增持专用账户出售全部代持股票后,剩余盈利由吴国荣、熊模昌按照6:4比例进行分配,二人存在约定实施操纵职责分工和收益分配的事实,共同完成操纵行为。
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手握“白某飞”等186个个人账户和“金谷·信惠18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等10个机构账户,吴国荣开始了操纵华平股份之路。
账户组资金来源方面,熊模昌与吴国荣签订《委托增持代持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熊模昌向吴国荣支付保证金,吴国荣按照1:4的比例提供配资资金。熊模昌通过熊某松、熊某楚、熊某概的银行账户,分三个阶段累计向吴国荣指定银行账户划转资金1.72亿元,吴国荣按配资比例转至其控制的配资账户。
第一阶段,2017年7月24日至9月25日(共计46个交易日),账户组快速建仓并拉升股价,其中伴随少量卖出和自成交。其间账户组买入“华平股份”7716.81万股,买入成交金额5.53亿元,卖出2777.81万股,卖出成交金额2.02亿元,期间账户组对倒量567.56万股。该期间,买入成交量占当期市场交易量的22.53%。
第二阶段,2017年9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共计170个交易日),账户组连续交易、大量对倒并试图维持股价。该期间账户组买入“华平股份”1.73亿股,买入成交金额 13.77亿元,卖出1.39亿元,卖出成交金额10.88亿元,其间账户组对倒量3784.30万股。不过,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6日,“华平股份”股价出现连续多日跌停。
第三阶段,2018年6月26日(共计1个交易日),该日账户组买入“华平股份”109.03万股,买入成交金额411.04万元,卖出6079.25万股,卖出成交金额2.314亿元,该期间账户组对倒量58.26万股。
2018年6月26日华平股份股价较前一日下跌9.07%,卖出成交量占当期市场交易量的56.57%。
操纵四大特征
证监会表示,此宗操纵市场案有四大特征:连续交易、对倒交易、持股优势、资金优势。
上述账户组在217个交易日里(2017年7月24日至2018年6月26日),213天交易“华平股份”,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53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99个交易日。
并且,对倒交易持续了整个过程,在213个交易日中有11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对倒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33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0个交易日,2018年5月18日当天,对倒量占市场成交量最高达到51.90%。
与此同时,账户组具有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