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04:02:47来源:新浪财经
12月2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泽刚、冯峥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子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2018年3月1日与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未履行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刘泽刚作为合纵科技与湖南雅城董事长,冯峥作为合纵科技时任董事会秘书,在该笔合同签订前后未勤勉尽责,融易新媒体,导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泽刚、冯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