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9 13:07:38来源:和讯网
近日,生态环境部行政处罚显示,A股上市公司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经检查发现,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炉温低于850℃“烘炉”期间投加垃圾。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认定上述行为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天眼查资料显示,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4日、科融环境出资1亿元成立,为其全资子公司。
高岩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许云飞担任监事一职。
公开资料显示,诸城宝源是一家垃圾焚烧发电服务提供商,主要经营处置、焚烧城市生活垃圾,用其余热发电并销售所产生的电力、灰渣、蒸汽,同时该公司还研究开发垃圾处理技术,并为用户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