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11:10:31来源:互联网
违法越界开采长达10年之久之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20.SH,以下简称“祁连山”)全资子公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县公司”)的行为终被曝光。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挂牌督办了漳县公司违法采矿案,要求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在4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此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也将此案件列为警示案例。通报称,漳县公司长期违法越界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披“迷彩服”遮掩应付;无视绿色矿山要求,弄虚作假申报社会荣誉;生态环保责任形同虚设,内部考核“走过场”。
同时,祁连山方面也公告称,漳县公司因违法开采,致使563.85亩林地用途发生改变,被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413.5万元。
祁连山方面称,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长期违法越界开采
祁连山是中国建材集团旗下企业,国家支持的12户重点水泥企业之一,西北地区特种水泥生产基地,于1996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漳县公司是祁连山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现有3000吨/日熟料生产线和4500吨/日熟料生产线各1条,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11年和2013年建成投产。企业配套石灰岩矿和黏土矿各1个,均于2011年起开采。其中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面积0.1807平方公里,开采规模120万吨/年;盐井乡灯笼坪黏土矿采矿权面积0.2694平方公里,开采规模10万吨/年。
2020年9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发现,该公司长期违法越界开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披“迷彩服”来营造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假象,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
督察组通报称,2013年,漳县公司在苟家寨石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外进行开采,至今已越界开采约0.3619平方公里,越界开采范围面积达采矿权范围的2倍,违法开采石灰石约1400万吨;石灰岩矿的排土场也设在采矿权范围之外,占地0.1849平方公里。越界开采区域和排土场占地原为林地、草地,企业在未取得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用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将该区域原有植被损毁殆尽。
同时,2011年以来,该企业开采黏土全部在盐井乡灯笼坪黏土矿的矿权范围之外,已开采面积0.0425平方公里,开采黏土约97万吨,开采区域生态损毁严重。2013年至2016年间,中国建材(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因越界开采问题先后3次被漳县国土资源局处罚,但企业每次罚款都是一交了之,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要求置若罔闻,违法开采屡禁不止、延续至今。
在向督察组报送的说明材料中,漳县公司方面声称,2015年即已退出苟家寨石灰岩矿超矿界范围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但是,督察组现场检查却发现,苟家寨石灰岩矿既未退出超采区域,也未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督察组指出,苟家寨石灰岩矿已完成开采的4个平台及边坡均未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同时,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苟家寨矿区地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多处出现滑坡等。更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漳县公司用迷彩网遮盖开采区西南侧海拔2405米平台及以上边坡,遮盖面积约7000平方米。通过披“迷彩服”的方式遮掩矿山生态治理不力之实,应付检查。
此外,督察组还称,漳县公司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违法越界开采长达10年之久,虽然被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依然我行我素,两个矿山均长期违法越界开采,逾越法律底线。
骗取社会荣誉
据介绍,《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明确,“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近几年,祁连山在年报中都披露称,建设项目均严格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
而督察组指出,祁连山在长期违法开采且未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情况下,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申报绿色矿山。从其《国家级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中可清晰地看到,企业用给矿山披“迷彩服”的手段营造已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假象,通过瞒报、虚报蒙混过关。苟家寨石灰岩矿于2020年1月被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
督察组直指,漳县公司这种行为是“骗取社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