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6 18:12:08来源:互联网
本报记者 李慧敏 北京报道
11月11日,国盛金控(002670.SZ)公告发布后的第六天,“财务总监因对财报持有异议而遭遇公司解聘”一事,在专业圈子仍在发酵。
11月6日,国盛金控发布了《关于董事、高管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异议所涉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告显示,国盛金控2020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董事赵岑对该议案投反对票,明确说明不保证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公告详细披露了董事、董事会秘书赵岑的异议说明,亦披露了公司对赵岑所提出的相关问题的回复。国盛金控董事会表示,赵岑所述内容部分事项与事实不符,所下结论缺乏法律依据;其行为已对公司市场形象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将采取措施维护股东权益并保留对赵岑的不当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这次会议上,赵岑的财务总监职务被解除。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事件引发了审计行业的持续热议。部分专业人士认为,财务总监提出异议有理有据依法合规,为这种职业作风和精神点赞;而另有部分人士认为,财务总监赵岑被罢免皆因其“不听话”、不懂“变通”,与公司“唱反调”。
国盛金控在回复《中国经营报》记者的采访函时表示,公司公告已说得很清楚,不再赘述。但有一点很明确,赵岑目前仍担任国盛金控的董事并兼任董事会秘书。
三季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公告表明,当日,国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基于公司将国盛证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赵岑提出反对意见,表示不能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赵岑认为,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应将国盛证券纳入合并范围,三季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该错误影响金额重大;其次,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编制与签署流程存在不符合《会计法》要求的问题。
进而,赵岑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董监高书面确认文件中明确说明,不能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对此,董事会的回复语气坚定,表示三季报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要求编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如是表示。
董事会进一步表示,国盛证券为公司核心资产,其并表问题对公司影响重大。公司秉持审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经过内部充分讨论及咨询外部相关机构意见后,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延续将子公司国盛证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同时披露了国盛证券不并表的模拟数据,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先启动“罢免”后通过报告?
异议说明显示,就在10月30日的董事会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获得通过。而后于10月31日“踩点”发布。
“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系在当天会场上由总经理张巍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署,该签署资格来自《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议案》会议决议。”赵岑表示。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赵岑所述“当天会场”被解聘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从国盛金控10月31日发布的公告来看,实际上,10月30日共召开了两次董事会议,包括第六次会议和第七次会议。
第六次会议于上午9:30分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议案》。议案表明,经多次沟通,财务总监赵岑坚持在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表上进行异议签署,致使公司无法向交易所提供有效财务报表,将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保证三季报能够按时披露,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财务总监赵岑的职务。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张巍代行财务总监之职。
第七次会议则于上午10:15分召开,所审议议案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有关议事规则条款。”赵岑表示认为,“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对财务报表进行异议签署将导致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不能按时披露”的说法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