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18:17:35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徐汇检罚〔2020〕5号)显示,徐州市光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构造虚假交易合同办理资本金结汇,结汇资金未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中心支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87.82万元。
徐州市光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4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01MA1Y2CRH4N。企业地址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E1 910室,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徐州市光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港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融易新媒体,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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