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7 22:22:56来源:融易新媒体
海翔药业深陷污染门:暗管偷排6万吨污水被查
本报记者/夏治斌/曹学平/上海报道
绵延数公里的污水带、红棕色的江水、浓重的化学产品气味……这是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入海口水面上的一幕。
7月3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对该区域进行环保督察“回头看”时,发现岩头工业园区内仍有企业利用暗管直接向椒江偷排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
环保监管部门查实,通过暗管往椒江偷排污水的企业是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99.SZ,以下简称“海翔药业”)的全资子公司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港染料”)。该企业在2017年初,修建两根暗管直通椒江。据调查人员经初步核算,振港染料未经处理,外排废水量约6万吨。
8月20日,海翔药业发布公告称,振港染料因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当地监管部门罚款100万元,并停产进行整改。
事实上,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也曾向当地交办了两起该企业排污的信访投诉件。但经属地相关部门核查后,表示未发现企业外排污水的行为,并上报办结此案。
为何此前检查未发现?振港染料偷排的废水量,会对椒江造成多大损害?《中国经营报》记者致函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相关负责人称采访函已报至领导,需再请示区领导,截至发稿,记者尚未获得回复。
对于公司平时的监管措施,以及振港染料达到何种要求可复产等相关问题,海翔药业董秘许华青告诉记者,振港染料的整改周期需要1~2个月,现阶段的整改情况已经公告。
强酸废水直排入江
椒江属独流入海河流,因入海口状如椒,故此得名。岩头工业园区位于椒江南岸,目前园区内有20余家医药化工企业。
8月20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报道显示,7月31日傍晚,在椒江入海口的一处海面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工作人员经过蹲守,突然看到有大量污水从水下涌出,很短的时间内就形成一条长达数公里的污水带。与此同时,海面变成红棕色,且现场可闻到浓重的化学药品的气味。
后经浙江省环境监测站检测分析,7月31日椒江入海口受污染江水的pH值为2.5,呈强酸性;水样中有机污染物COD为2320mg/L,是地表水五类标准限值的58倍;而重金属铜数值为6.29mg/L、有毒物质苯胺类7.19mg/L,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的6.26倍和71.9倍。
“江面是血红血红的,这个就是原水直排。”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督查办三级调研员陆永军接受上述媒体采访时表示。
而后,督查人员利用无人声呐船对上述水域进行扫描,发现被污染的江面下有4根管道,其中两根管道与污水上涌的水位一致,通过对园区企业环评资料与水样的分析数据的比对,督查人员锁定了振港染料。
8月6日,督查人员联合台州市椒江区的环境执法部门走访振港染料,其生产负责人否认存在排污的行为。但督查人员在破损墙壁内发现两根暗管,通过试验确认为振港染料向椒江偷排污水的管道。
据悉,上述两根暗管修建于2017年初,直通地下10余米,再向椒江水面方向延伸,绕过海堤后,深入椒江入海口水面下。
而振港染料通过暗管偷排的污水,主要是生产车间难以处理的生产废水和被污染的地下水。经初步核算,振港染料未经处理,外排的废水量约6万吨。
目前,该企业三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审理。
罚款100万元并停产
公告显示,振港染料于8月19日收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在对振港染料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振港染料存在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不过,上述公告对振港染料偷埋暗管进行偷排行为几乎没有提及。仅表示,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你单位应急池和1 号、2号生产废水储罐分别进行采样,经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应急池水样的 pH 值、化学需氧量、苯胺类浓度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 号、2 号生产废水储罐水样的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甲苯、化学需氧量、氨氮、苯胺类和色度污染物浓度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8月22日,海翔药业再次发布公告称,振港染料于近日收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出具的《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振港染料立即停止生产,制定整改方案,拆除暗管,整改期限需在送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之日起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