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07:00:51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9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公布的关于对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08号)显示,2020年8月5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展健康”,000813.SZ)披露《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草案显示,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16人,包括: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授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2361.2228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4148万股的1.05%。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5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定价方式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来确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或者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30%且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85元/股,不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20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30%。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和2021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4%;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7%。
2020年8月4日,德展健康收报6.72元/股,其股价的50%为3.36元/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现,根据德展健康股票交易情况,《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均高于3.00元/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德展健康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定价方法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并请德展健康于2020年8月19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德展健康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08号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你公司披露《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以1.85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不超过2,361.2228万股限制性股票。《草案》显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1.85元/股,不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20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30%;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你公司从二级市场以不超过12元/股的价格回购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根据你公司股票交易情况,《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均高于3.0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