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10:30:33来源:融易新媒体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6日,年内已有7名证券从业者因任职期间违规买卖股票或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收到监管层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超过700万元。
接受采访的券商人士表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不乏心存侥幸心理或法律意识淡薄,抑或是受到利益诱惑。
年内罚没已超700万元
日前江苏证监局在网站挂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5月19日,潘金虎在东方证券苏州西环路证券营业部担任理财顾问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13只股票,交易金额共计3079.01万元,亏损8.54万元。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潘金虎处以3万元罚款。
交易股票或代客炒股一直是券商从业人员不能触碰的职业红线,但近年来从业人员“顶风作案”的情况时有发生。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5日,今年以来已有7名证券从业者因在任职期间违规买卖股票或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收到监管层罚单,合计罚没金额高达702.34万元。
申万宏源、海通证券两家券商从业人员因违规买卖股票,年内均收到百万元罚单。3月27日证监会网站披露,时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衢州县西街营业部副总经理罗蓓实际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罗蓓违法所得并处以164.5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达329.01万元。4月24日,江西证监局披露,曾在海通证券上饶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任职的张甜存在借他人名义持有和买卖股票的行为,以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对此,江西证监局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没收违法所得59.19万元,罚款148.38万元,合计罚没207.5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从业人员虽未直接买卖或持有股票,但私下仍违规代理客户进行账户操作。6月3日,浙江证监局对4名证券从业者开出罚单,其中3人因存在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提供保证金、传递证券账号及密码等便利并收取报酬,或是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或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多管齐下夯实内部“防火墙”
某华东券商合规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偷偷地进行炒股,别人并不会发现;二是受到利益诱惑和驱使,为了眼前利益失去理性;三是法律意识淡薄,融易新媒体,个别证券从业人员明知道违规炒股是法律所禁止的,但将法律抛之脑后,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
另一位资深证券从业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无论是监管层还是券商内部对于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处罚都相当严厉,一经查处券商可能会勒令相关当事人离职。他表示:“从现有管理措施来看,基本每个月券商内部都会针对员工是否进行股票交易进行自查,一些券商会直接限制员工所属电脑和手机的IP地址登陆交易软件,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下,基本上可以说是‘伸手必被捉’。”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是否可以炒股,新修订的证券法再次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对于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在前述合规部门负责人看来,要进一步遏制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既需要从合规宣导、风险案例教育上深化员工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也需要从制度上加强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约束和管理。例如要求员工如实申报办公设备信息、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信息,利用合规监测系统对其设备上发出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测,定期对进行员工开立证券账户行为进行核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