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1 09:31:57来源:融易新媒体
记者 | 胡振明
拟上市公司永和股份虽然近年来营收和利润一直持续增长,但其在报告期内经营管理上却有不规范之处,不仅违法违规事项多,交了近百万罚款,且公司财务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也不匹配,存在虚增营收和采购的可能。
近期,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和股份”)发布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拟募集资金13.98亿元,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
梳理招股书,《红周刊》记者分析发现,该公司报告期内(2017年~2019年)的营业收入和采购方面数据由于得不到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合理支持,存在数亿元的收入和采购的真实性难以证实现象,不排除该公司为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而有虚增收入和采购数据的可能。
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信披或有重大遗漏
招股说明书披露,永和股份在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和占营业收入(含税)的比重分别为94.43%、100.66%和101.43%,表面上其与营业收入的规模基本匹配,可实际上,《红周刊》记者根据一般财务会计原理进行分析,发现上述对等关系是存在一定疑问的。
例如,2019年永和股份的含税营业收入有199689.04万元,而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51797.03万元(如表1所示),这意味着,这年永和股份的收入中还有47892.01万元收入是没有得到现金流支持的。理论上,未收现的含税营业收入必然导致应收票据或者应收账款有相同规模的增加。
表1 永和股份报告期收入相关数据(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2019年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主要用于对外背书转让或贴现等融资情形,按照规定作为应收款项融资核算)为16232.39万元,跟上一年年末的应收票据18170.08万元对比,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1937.69万元;2019年年末的应收账款为16962.50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40.83万元,两者合计金额跟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的合计金额对比,存在2519.26万元的减少。综合起来,2019年年末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的合计金额比上一年年末的合计金额减少了4586.07万元,如果再考虑预收款项减少的620.76万元因素,则这一年不但没有出现47892.01万元应收款项的增加,反而进一步拉大了差距,差异值高达51857.3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应收票据问题在永和股份的招股书中有这样的披露:2019年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有50753.08万元。若真的如此,该项金额与未收现的47892.01万元含税收入并没有相差很大,基本上是能够相互对应。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披露只是从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角度进行说明的,其中可能包括了应收票据,也可能包括应收账款。若是从财务报表项目的角度进行数据分析,其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的新增金额与含税营业收入、现金流量却是有重大差异的。难道说,永和股份对应收票据的背书或贴现行为,导致财务报表数据变得更复杂,以致不容易理解?
在招股书中,企业对票据背书与贴现的披露是并不完全也不详细的。其中,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2019年年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包括终止确认的8164.65万元、未终止确认的8243.02万元,两项合计16407.67万元,可见其并不能够完全说明全年收到银行承兑汇票50753.08万元的具体情况,显然这是很难解释清楚为何财务报表数据不能合理支持51857.32万元这部分含税营业收入情况的,至少说,还有35449.65万元是票据背书或贴现余额不能覆盖的。据此来判断,永和股份对票据背书或贴现的情况披露是并不完全的,存在重大遗漏的可能,当然,这也有可能是虚增了2019年营业收入。
梳理2018年的财务数据勾稽关系时,可发现有同样的问题存在。这一年的含税营业收入为223551.40万元,相比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0828.90万元多出62722.50万元。但是年末应收款项及其坏账准备综合起来仅比上一年年末增加了5705.43万元而已,远远达不到收入与现金流量之间的数亿元差距。
即便是考虑预收款项增加的1126.90万元,以及已背书或贴现且在2018年年末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30049.04万元的影响,也仍然存在28094.94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存在虚增的可能。
采购数据也不正常
永和股份通过采购原材料、生产并销售氟化学产品而获得盈利,与生产活动关联的采购和销售两种活动虽然是公司产品“一进一出”的两端,但是前述分析已经发现销售环节存在巨大异常,这就让人质疑其采购方面数据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