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2 20:19:53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9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6月18日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显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集团”)为上市公司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002226.SZ)控股股东,并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002011.SZ)30%以上股份。盾安集团法定代表人姚某义系江南化工、盾安环境实际控制人。
盾安集团为偿还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24日累计两笔合计22亿元到期债券,计划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两笔额度分别为12亿元、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按照相关发行程序及方案,12亿超短期融资券应于4月20日9时00分至4月23日14时00分期间完成申购,并应于2018年4月24日11时00分前完成募集,但截至2018年4月24日11时00分,盾安集团未能完成募集,该笔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失败导致盾安集团出现债务危机。
盾安集团资金部部长周某负责集团资金筹措、调度和管理工作,一直密切关注上述资金募集情况,2018年4月24日11时左右,其得知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失败后,立即向盾安集团管理层喻某、姚某义汇报了相关情况。经姚某义同意后,资金部资金经理赵某于2018年4月24日13时36分向该笔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兴业银行工作人员微信发送了盖章后的《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超短期融资券取消发行的公告》。
2018年4月24日晚,姚某义召集盾安集团管理层喻某、王某等人开会研究应对盾安集团债务危机,会议决定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报告盾安集团债务危机情况。时任盾安集团下属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山资本”)投资经理蒋华伟(姚某义妻弟媳)参加了本次会议。会后喻某草拟了《关于盾安集团债务危机情况的紧急报告》,并于2018年4月24日22时57分、2018年4月25日7时46分通过电子邮件先后两次发给姚某义、蒋华伟等人征求意见。
2018年5月2日,盾安环境、江南化工同时发布公告,称盾安集团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且该事项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股票即日起停牌。2018年5月3日、5月4日,江南化工、盾安环境分别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盾安集团若无法妥善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存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
盾安集团债务危机事项,在依法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4月24日11时,公开于2018年5月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4月24日11时至2018年5月3日。姚某义、周某、蒋华伟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周某知悉时间不晚于2018年4月24日12时,姚某义知悉时间不晚于2018年4月24日14时,蒋华伟知悉时间不晚于2018年4月24日23时。
经查明,蒋华伟、朱琼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周某军与蒋华伟系夫妻关系。“周某军”证券账户开立于2004年6月1日,2007年后主要交由蒋华伟操作。蒋华伟于2018年4月25日通过本人电脑操作“周某军”证券账户,卖出“盾安环境”125万股,成交金额815.88万元,避免损失336.63万元,卖出“盾安环境”所得资金转出至蒋华伟名下银行账户。
朱琼时任如山资本副总经理,2018年4月24日13时46分45秒,朱琼与周某存在通话联络,通话时长57秒。同日13时50分01秒,朱琼拨打周某电话,通话时长16秒。朱琼与姚某义同在盾安大厦21楼办公,且直接向姚某义汇报工作,二人均承认在2018年4月23日至25日期间存在接触。朱琼与蒋华伟系同事,在同一办公室办公,2018年4月24日至25日,公司考勤记录显示二人均正常上班。
项某荣系姚某义朋友弟弟,裘某锋系姚某义朋友。二人口头委托姚某义代管账户,但未约定收益分成,姚某义指派朱琼管理两账户。2018年4月25日10时06分至10时23分,朱琼使用本人电脑操作“项某荣”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99.50万股,成交金额651.49万元,避免损失269.92万元;2018年4月24日14时13分至4月25日9时37分,朱琼操作“裘某锋”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73.74万股,成交金额485.56万元,避免损失202.87万元。两账户卖出意志坚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宣某飞系蒋华伟兄嫂。“宣某飞”证券账户于2012年1月17日开立,证券公司预留电话为蒋华伟电话,资金来源于蒋华伟,由蒋华伟实际控制,并由朱琼管理操作。2018年4月26日10时25分至11时26分,朱琼操作“宣某飞”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江南化工”214.99万股,成交金额1191.70万元,避免损失68.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