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1 17:22:04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5日讯 昨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对福建省泓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泓德信”)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福建泓德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 福建泓德信自行向投资者张某某、彭某某、顾某销售泓德信上海锦绣明珠秀图1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未保存与上述投资者签订的基金合同,也未保存风险揭示书、对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资料。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 2018年10月24日,福建泓德信管理的泓德信上海锦绣明珠秀图1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投资经理郑某某离职,且无其他人员接任投资经理职务,但福建泓德信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该重大事项。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福建泓德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福建泓德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活动。福建泓德信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提交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天眼查显示,福建省泓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4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最终受益人李慧君和余盛杰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0.00%;高炎飞和范维春并列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0.00%。
相关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融易新媒体,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福建省泓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福建省泓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自行向投资者张某某、彭某某、顾某销售泓德信上海锦绣明珠秀图1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未保存与上述投资者签订的基金合同,也未保存风险揭示书、对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资料,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2018年10月24日,你公司管理的泓德信上海锦绣明珠秀图1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投资经理郑某某离职,且无其他人员接任投资经理职务,但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该重大事项,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活动。你公司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