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8 13:47:00来源:融易新媒体
证监会15日消息,证监会拟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修改,融易新媒体,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注册管理办法》修改后总体架构不变,仍分为总则、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信息披露、发行与承销的特别规定、发行上市保荐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81条,第四十三条修改为: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招股说明书引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