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00:10:18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网财经4月17日讯 上交所今日对冠城大通下发《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共对冠城大通提出12个问题,融易新媒体,涉及生产经营及业绩、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交所表示,请冠城大通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4月24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关于生产经营及业绩
2019年,冠城大通实现营业收77.87亿元,同比下降3.96%,实现归母净利润4.19亿元,同比下降44.81%,扣非归母净利润4.06亿元,同比下降45.02%。公司业绩较前几年出现较大波动。
一、冠城大通的房地产业务业绩下滑。年报显示,2019年房地产业务收入39.81亿元,同比下降6.55%,营业成本17.14亿元,同比增长14.48%,结算面积19.3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94%,毛利率56.96%,同比下降7.91个百分点,是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上交所要求冠城大通结合主要在售项目与周边可比项目的本期结算情况,对比行业和可比公司,说明当期结算面积以及结算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结算类型、成本结构、行业情况、房地产销售业态、具体项目等,分区域说明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因素是否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长期影响。
二、冠城大通的新能源业务亏损。据了解,冠城大通自2015年起布局新能源产业,主要生产锂电池和电解液,报告期内两者继续处于亏损状态。上交所要求冠城大通补充披露:2017-2019年新能源业务相关子公司的净利润情况,结合行业情况、盈利模式、产品结构、产品成本、销售定价等说明新能源业务亏损的原因,目前情况是否符合前期规划;公司针对上述状况拟采取的经营计划及应对措施,分析其对公司其他业务的影响;新能源业务的经营性资产情况,并说明在新能源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新能源业务在建工程和投资情况,分析其对公司未来经营和业绩的影响;新能源业务与同业对比说明公司存在的技术短板,公司目前的研发方向、投入和进度,相关进展对未来竞争力的影响。
三、年报显示,冠城大通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8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70.99%,去年同期为85.37%,集中度较高且变动较大。上交所要求冠城大通补充披露:分业务说明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对应采购、预付和应付账款金额,说明是否对主要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结合近几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变化情况,说明公司供应商结构是否稳定,是否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四、截至2019年末,冠城大通货币资金17.01亿元,同比减少50.89%,其中受限金额8398.96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179.83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7.21亿,同比下降168.45%。流动负债142.23亿元,同比增长51.73%,其中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为42.38亿元,同比增长451.66%。上交所表示,冠城大通需结合融资计划以及资金使用安排等,说明货币资金、筹资现金流变动较大的原因,说明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相关因素是否具有长期性;结合公司负债情况、财务费用和融资计划等,说明公司后续债务安排。
五、截至2019 年末,冠城大通存货期末余额154.16亿元,同比增长13.66%。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计提0.62亿元,主要系自制半成品和发出商品计提,自制半成品跌价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例为42.1%,远高于其他存货科目跌价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例。冠城大通需补充披露:主要地产项目的存货减值测试情况,结合周边市场及可比项目去化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情况说明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是否合理、充分;结合电磁线、新能源业务相关的存货构成、原材料及商品价格、在手订单、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情况说明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等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及充分性;出租开发产品列示于存货而未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六、上交所还关注到冠城大通利息资本化金额大幅增加。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融资额72.80亿元,利息资本化金额39.32亿元,而2018年上述金额分别为77.42亿元、1.36亿元。公司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占净利润的735.04%,较2018年大幅提升。上交所称,冠城大通需补充披露:利息资本化金额的审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结合各笔借款利息资本化发生的时间和金额,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