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8 17:25:18来源:融易新媒体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温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5号、6号、7号)显示,平阳农商银行存在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205万元。此外,3名相关责任人也遭处罚。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显示,平阳农商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不审慎;违规保管客户物品;主要股东授信信息虚假;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资金被转作担保公司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监管不到位,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平阳农商银行遭罚款人民币205万元。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叶民伟对平阳农商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不审慎负有直接责任,遭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显示,应祖国对平阳农商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不审慎负有直接责任,遭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显示,蔡琴宝对平阳农商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不审慎负有直接责任,遭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融易新媒体,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