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4 08:09:01来源:融易新媒体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
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方的资金奖励力度,融易新媒体,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计划等方面统筹考虑安排进城落户人口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宣传推介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新招录选调生优先派到农村任职,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向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选派科技副职。落实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方式,为农户、合作社等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所得收入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允许地方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附全文: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我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城乡要素融合
1.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方的资金奖励力度,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计划等方面统筹考虑安排进城落户人口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