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8 11:17:45来源:融易新媒体
华夏时报()记者 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近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的一则消息让青海银行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消息披露,该行原董事长王丽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丽违法违纪主要发生在青海银行工作期间,2019年9月,已经离任的王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对于原董事长王丽被双开并移送起诉,青海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王丽被调查的时候已经离任,所以对银行的影响不大,目前银行的经营状况良好。”
关于该行的经营情况,本报记者在青海银行最新发布的2020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中看到,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913.88亿元,较年初减少129.24亿元;营业收入35.06亿元,净利润3.45亿元,不良率4.76%。
而该行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经营目标为:资产总额要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实现各项营业收入47.82亿元,净利润6亿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4.31%以内。
显然,青海银行2019年前9个月经营状况并不理想,与全年经营目标差距较大。如果青海银行2019年不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将是该行继2018年之后,第二年经营目标落空。
“即使没有完成经营目标,也是经营环境等多重因素造成的。”上述负责人解释说。
原董事长被移送起诉
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被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个月后,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一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经青海省纪委监委查,王丽在担任原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青海银行董事长、行长期间,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背弃职责,政治上不尽责、不担责,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敷衍塞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党性,无信仰,长期搞迷信活动;作风上自行其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工作上无视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滥权妄为,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生活上自我放纵,追求个人名利和物质享受,甘于被“围猎”;经济上贪欲膨胀,将国有金融企业视为个人的“提款箱”,设立“小金库”,随意支取资金归个人使用,违规将国有资金挪作他用,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发放、工程项目建设、职工招录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污染破坏了青海银行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王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丽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简历显示,1962年出生的王丽河北河间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10月参加工作,年仅17岁便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的干部。此后两年在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习。1986年开始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1994年调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宁分局办公室主任。
王丽在青海银行及其前身西宁市商业银行工作了21年。1997年,王丽历任西宁市商业银行副行长、行长和董事长。西宁市商业银行改制更名为青海银行之后,王丽成为董事长兼行长。2018年7月,王丽调任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正厅级)。
2019年9月4日,王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连续两年经营目标落空?
2018年7月,王丽卸任之后,原青海银行行长李锦军继任董事长。由行长继任董事长,保证了该行在经营方面的稳定和目标延续。如今,继任董事长李锦军将要面对的是,青海银行很可能连续两年无法完成董事会制定的主要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