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8 15:39:26来源:融易新媒体
原标题:放开300万人口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意味着什么|李铁谈城市
近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这意味着,涉及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又进一步落到实处。
实际上,2019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升中国的城镇化质量,之后,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提出,要全面放开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大城市的落户限制,到年中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一直到这次两办文件的明确提出,融易新媒体,实际上就是要求各地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其意义在于,城镇化是启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重点是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释放农民进城和外来人口落户所能激发的消费和投资潜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内需的启动注入活力。
按人口规模放开落户是重大突破
应该注意到,从十九大报告到最近的一系列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在提出城镇化政策时,都特别强调,要发挥城市群和各类中心城市的承载能力,而300万人口左右的中心城市,甚至包括500万人口的中心城市以及下辖区域,在放开人口落户,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都存在着巨大的潜力。
在这些城市群地区,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城区300万人口的城市,还要包括城市所管辖的不同规模的城市和城镇,都要相应地放开落户限制。在这些地方,无论是外来的城镇间流动人口,还是农业转移人口,只要是有就业和居住的条件,就可以无条件地解决落户问题。这里并没有提出所谓的学历问题,也没有各种条件的限制,对于原来在一些城市开始的所谓的“人才竞争”也有了重新的解读。解决户口不能停留在条件和学历上,重点应该是就业能力和居住能力。
如果放开这些城市的人口落户,实际上也释放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各类一定规模的城市,在解决外来人口落户的同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解决相关的公共服务问题,而且要把公共服务的范畴,从原来本地户籍人口放大到新增的户籍人口中,实现更大范围“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
提出按人口规模放开落户条件,相对于以往的以城市等级为标准的落户条件是一次重大的突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提出的落户条件是从小城镇到县级城市,后来放宽到地级城市。而这次明确提出300万人口的规模,淡化了城市的等级关系,重点在于按照城市人口规模来逐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也是根据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实际需要而相应进行的政策调整。
而且,未来在继续按照人口规模来推进特大城市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时,3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肯定不是终点。因为在中国,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还有21个,1000万以上的城市有6个。虽然对于这些3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目前只是少数几个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采取了所谓的严格控制人口进入的政策,但是对于5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从政策上已经明确,是全面放宽落户的限制。虽然“放宽”和“放开”仅仅有一字之差,但是其中的距离并不遥远。
从依照行政等级到依照人口规模的变化,说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仍在有条不紊地在进行,也反映出政策的连续性和目标的明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