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8 00:23:15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农信社出纳员职务侵占案件。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符某因平时花销入不敷出,利用担任海南省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20.15万元不法占为已有。
“被告人符某在案发前几天坐立不安,行为举止怪异。”据被告人符某的同事姜某描述。1997年1月,姜某将此情况汇报给上级之后,社里便派人进行查账核实。
在查账过程中,被告人符某为争取逃跑时间,请求库管员林某帮忙遮掩“短款5万元”的事实,并谎称中午将钱归还。林某表示同意后有意拖延查库时间,却不知被告人符某早已携款逃之夭夭。后经清点发现,实际短款20.15万元。
2019年6月13日,被告人符某自首。据被告人符某供述,在携款潜逃的22年里,因害怕被公安机关抓获长期没有工作,占有资金20.15万元已全部用于生活消费。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符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融易新媒体,2018年9月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海南屯昌农商银行。被告人符某已将违法所得20.15万元退还海南屯昌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