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6 16:16:31来源:融易新媒体
近日,“华鑫信托?鑫海13号单一资金信托”再次被爆出延期。该项目的融资方为宏达矿业。据悉,这已不是年内宏达矿业第一次提出借款延期。
1.2亿借款一拖再拖
2016年11月7日,华鑫信托与宏达矿业签订《华鑫信托鑫海13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简称《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
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个月的贷款利率为6.1%每年,该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前12个月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满12个月后,委托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及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动情况适当上浮调整贷款利率。
2018年11月,宏达矿业与华鑫信托就上述《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华鑫信托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
然而,这次延期仅仅是开始,2019年12月,宏达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华鑫信托就2016年11月签署的《华鑫信托?鑫海13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签订《补充协议2》,华鑫信托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
华鑫信托或已“踩雷”
根据每经新闻报道,2019年初至今,宏达矿业已相继与渤海信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原有借款进行延期,延期时间1年至3年不等。
延期金额达4.85亿元。
另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宏达矿业是以采矿业投资、开发、管理等为主营业务的公司。2019年三季报显示,宏达矿业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0.60亿,同比大增20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亿。此外,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因此,短期内,宏达矿业能够偿还贷款的概率不大。
有业内人士曾表示,信托公司贷款给上市公司后,由于上市公司信息透明,信托机构应该及时关注其季报和研究报告等,及时采取预警措施,不能因为是上市公司身份而放松警惕,增加自己风险。华鑫信托?鑫海13号产品二次延期事件也从侧面暴露了华鑫信托风控方面的缺失。
公司经营模式“粗放”
根据天眼查显示,华鑫信托全称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易新媒体,前身是佛山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4日重新登记并更名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东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占比69.84%、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占比30.16%。
现任董事长为褚玉,1963年出生,曾先后就职于扬州发电厂、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据华鑫信托2018年财报显示,截至期末华鑫信托资产总规模2582.54亿元,同比下降391.48亿元,降幅达13.16%,处于行业中下游水平。业绩表现方面,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同比下降9.54%;净利润方面,2018年实现净利润5.99亿元,同比减少1.2%。
事实上,华鑫信托?鑫海13号产品二次延期事件,不但暴露公司风控方面的缺失,还暴露其投研能力缺失。另外,不难发现,华鑫信托旗下项目华鑫信托?鑫慧2号、华鑫信托?华鹏66号、华鑫信托?华鹏66号、华鑫信托?民鑫20号在2016年-2017年大手笔买入中小盘股票,其中,*ST尤夫、新日恒力、华仪电气、广东甘化(000576,股吧)等股票至今仍未回本。
不可否认,在大资管市场发展和政策变革的挑战下,信托行业正经历着“转型之痛”。华鑫信托较为“粗放”的目前经营模式必定适用不了未来行业的需求。把握住市场变革的机遇期,不断加大转型力度,逐渐退出通道业务,不断创新、研发落地主动管理产品才是信托行业的未来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