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4 09:12:43来源:融易新媒体
原标题:前城股份向银监会投诉 力高集团合肥公司被指涉嫌骗贷
力高集团(01622.HK)合肥项目陷“违规输血”风波还在持续。近日,财联社记者独家获悉,安徽省前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前城股份”)已就合肥市肥东县两处地产开发中,合作对方力高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向中国银保监会、银监会安徽监管局、交通银行总行分别提交投诉信,并附投诉线索。
对此,财联社记者向力高集团方面求证,对方再次以不相关理由以及采访内容已涉及进入司法程序,未作出任何回复。
涉嫌骗取贷款及回流
在向银监会和银监会安徽监管局的投诉信中,前城股份共列出五名被投诉对象,分别为力高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同铸置业、磐瑞置业、智越置业以及提供贷款的交通银行安徽分行。
其中,同铸置业为力高前城·天悦府全资项目公司,磐瑞置业和智越置业为力高·澜湖前城全资项目公司。按照力高集团与前城股份的出资情况,力高集团对同铸置业持有60%权益,对磐瑞置业和智越置业持有70%权益。
据悉,同铸置业、磐瑞置业与智越置业主要的经营管理人员为力高集团委派。而根据此前财联社记者采访,力高集团合肥公司称合作以来项目子公司由力高集团方面主导,并承诺贷款专款专用。
然而在合作过程中,前城股份方面发现力高集团方面在申请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等发面,存在诸多违法违规情况。
随着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双方冲突进一步显现。投诉信中称,同铸置业将其中4900万以债权债务处置的方式转贷给前城股份,年化率为18%。对此,力高集团方面向财联社记者澄清称,前城股份与宏渠建设(力高前城·天悦府施工方)之间本身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此后债权由宏渠建设转让给力宏置业,因此力高集团对前城股份依法持有债权。不过,前城股份方面则表示该笔债务合同前提未实现,目前此案正由合肥市中院审理中。
前城股份在投诉信中称,在力高集团指使下,其境内子公司控制的同铸置业、智越置业、磐瑞置业串通施工单位签订虚假施工合同,此类合同高于真实中标价格,后项目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放贷累计达到12亿元。
与此同时,项目公司涉嫌将贷款中的绝大部分回流给力高集团关联公司。在前城股份提供的投诉线索中,自2018年9月25日至10月23日,宏渠建设以“还款”名义向同铸置业母公司力宏置业转账1.01亿元。在2019年9月到11月间,另一家施工单位华力建设累计向磐瑞置业和智越置业出具六份《承诺函》,承诺将交通银行安徽分行支付的资金返还,累计金额逾4000万元。
开发项目违约
目前前城股份已将相关投诉线索同时提交上述监管部门。
财联社记者从业内法律人士处了解到,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二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有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银监会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融易新媒体,经银监会或省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
不仅于此,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责任人也将依法接受不同程度处罚。
此外,在对交通银行提交的投诉信中,前城股份表示考虑到被投诉人骗取贷款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极有可能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由此将给交通银行资金造成损失。
上述法律人士分析称,交通银行总行可能向同铸置业等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解除合同、以及追回贷款等。(财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