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4 09:07:51来源:融易新媒体
从前任董事长违纪违法被调查,到员工串联违规放贷遭曝光,接连出现的“坏消息”都让该行的内控管理受到外界质疑
《投资时报》研究员 金丽
随着金融监管持续加强,一些地方性银行逐渐暴露出内控不完善、业务违规等问题。正在冲刺A股IPO的广州农商行(1551.HK)也未能幸免。
10月31日,广东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州农商行因存在违规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的违规行为,被广东银保监局罚款65万元。
近年来,银行违规收费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注意。银保监会办公厅此前发布《关于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简称“131号文”),决定自2019年6月起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上述文件明确,对于违规涉企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并抓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违规收费并非广州农商行问题的全部,从前任董事长因违纪违法被调查,到员工串联违规放贷遭曝光,接连出现的“坏消息”都让该行的内控管理受到外界质疑。
违规放贷1.9亿受罚
此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刑事裁定书,其中披露了广州农商行4名银行员工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1.9亿元。
裁判文书显示,这起案件涉及广州农商行4名员工,分别是广州农商行微小金融事业部奥园广场微小贷中心(下称奥园微小贷中心)一名负责贷款业务管理及贷款的审查、审批等的业务主管李晓明,以及其下属负责贷款业务办理及贷前调查的三名业务经理黄幄奇、黎杰信、梁某。
该案件包括三个贷款链条,且均起源于2014年。
第一个贷款链条,在2014年3月到2015年4月期间,黄幄奇、黎杰信等经办、李晓明审批的72名借款人每人成功获得100万元贷款,共计7200万元。
2015年4月后,因借款人资金链出现问题,这笔贷款出现逾期。彼时,银行4名当事人并没有止损或催收,黄幄奇、黎杰信、李晓明帮助其通过借新还旧、贷款重组等方式,延长贷款期限。其中,被告人黄幄奇为48名贷款人发放贷款4800万元,黎杰信为22名贷款人发放贷款2200万元。
第二个贷款链条,在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由梁某经办、李晓明审批的84名借款人成功获得每人100万元的贷款,融易新媒体,共计人民币8400万元,2015年5月后均出现逾期。
第三个贷款链条,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期间,由黎杰信经办、李晓明审批的34名借款人成功获得34笔贷款,共计3370万元,该34笔贷款陆续出现逾期。
经合计,由黄幄奇、黎杰信、梁某经办,李晓明审批的贷款共计1.9亿元,去除掉收回的部分本金利息,根据裁定书得知,未收回的资金还共计1.32亿元。
根据法院认定,相关贷款客户提供的贷款事项是虚假,当事人没有认真审查核实客户资料。
一审法院宣判结果是:被告人李晓明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黎杰信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黄幄奇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宣判后,李晓明、黄幄奇、黎杰信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此次裁判文书是二审结果,二审维持了原判。广州中院认为,上诉人李晓明、黄幄奇、黎杰信无视国家法律,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控不力接连受罚
除了贷款案件及前文所述违规收费的罚单,广州农商行今年还另领到多张罚单。
8月2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州农商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指出公司在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基金销售业务部分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有效执行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制度、基金销售系统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部分从事基金核算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四项。
8月6日,广东银保监局向广州农商银行出具罚单,由于公司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被3名工作人员挪用,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50万元,对涉事人员分别给予警告。
此外,广州农商银行旗下公司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鹤山珠江村镇银行)于3月6日收到江门银保监分局罚单,因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高管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实际履职,根据相关规定,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