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10 11:10:01来源:财联社
五是规范资金募集。严格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关于资金募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宣传推介管理人或业务合作的名义,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进行推介私募基金等资金募集活动。
六是加强合规内控管理。不得通过在基金产品内设立投资单元等方式规避备案义务;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披露方式途径,切实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同时做好信息披露留痕工作;建立并落实防范利益冲突机制,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违规获利风险,特别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要常态化开展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核查工作。要履行好风险控制责任,不得为扩大基金管理规模、赚取通道服务费等目的,为第三方提供通道业务服务,不得为所谓的基金经理团队提供“共用牌照”服务。
七是恪守法律底线。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已发至辖区私募监管微信群。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认真组织学习,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法律意识,看清“红线”“底线”,做到合法募资、合规投资、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