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2 19:19:41来源: 国际金融报
截至2020年底,安信信托存量保底承诺合计余额仍高达752.76亿元。
5月11日,安信信托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新增6宗案件,原告都是营口沿海银行,该行请求法院判令安信信托向其支付合计约36.15亿元。
这6起案件都是因安信信托与对方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等提供保底承诺而引起的诉讼。
记者注意到,在近期公布的2020年度年报中,安信信托也指出,公司在前期展业过程中,存在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形,由此引发的诉讼数额较大。并透露,其正在采取各种措施与兜底函持有人达成和解,化解相关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解除保底承诺函163.96亿元。
尽管如此,截至2020年底,安信信托存量保底承诺合计余额仍高达752.76亿元。有接近安信信托的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未来安信信托将继续推动相关风险处置工作。
此外,对于市场高度关注的重组进展,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安信信托在2020年度报告中的表述则较为简略。那么,安信信托重组进程卡在了哪里?
新增6宗案件合计金额超36亿
5月11日,安信信托披露一则诉讼公告,公司新增6宗案件,新增诉讼金额为36.15亿元,被告是安信信托,原告均是营口沿海银行。
据了解,6起诉讼案件均已被上海金融法院立案,4月23日法院已向安信信托出具了6宗案件的《应诉通知书》,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对于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安信信托在公告中表示,新增的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追溯6起案件缘由,均是由安信信托承诺刚性兑付引起。
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营口沿海银行与安信信托先后签订了6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营口沿海银行从安信信托处受让合计27.5亿元的信托受益权。
同时,双方签订了另外对应的6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安信信托应于2019年12月25日按照协议以约定价格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受让前述信托受益权。
不过,随着安信信托“暴雷”,双方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后,安信信托未能如约按协议支付营口沿海银行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以至于构成违约。
于是,营口沿海银行一纸诉状将安信信托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安信信托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与至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以及违约赔偿金,诉讼请求合计金额约36.15亿元。
存量保底承诺余额逾750亿元
2020年度报告显示,安信信托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38亿元,已连续三年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存续信托项目248个,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1614.23亿元;已完成清算的信托项目47个,清算信托规模97.33亿元;新增设立信托项目1个,新增信托规模0.05亿元。其中,新增单一类信托项目1个,实收信托规模0.0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度报告中,安信信托也指出,其在前期展业过程中,存在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形,由此引发的诉讼数额较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信信托因提供保底承诺等原因涉及诉讼本金184.91亿元,存在尚未了结的提供保底承诺等事项金额共计752.76亿元。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公司依法认定保底承诺无效,不构成违规对外担保。”安信信托表示,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针对未决诉讼及其他表外信托项目,因无法判断被判令承担相应保底承诺义务或其他相关责任的可能性,公司未就上述情况确认预计负债及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影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指出,由于各地各级法院对安信信托保底承诺等事项的责任裁定存在差异,其无法就安信信托因保底承诺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进行调整。
“由于提供保底承诺等事项影响安信信托对相关结构化主体控制权的评估和判断,因此,我们也无法就安信信托纳入合并报表的结构化主体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表示。
重组进程卡在哪里